经审核,现将我单位方仁东等2人赴荷兰、比利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告表单位公示如下:
一、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告表
二、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
1.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
2. 受理意见单位:动物医学院
受理电话:023-68366374 邮箱:1327681899@qq.com